甬砂石【2014】2号
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供应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处理东莞市沙田建闽建材经营部违规销售行为的函”收悉。我们认为,东莞市沙田建闽建材经营部作为宁波市建设用砂定点企业销售不合格黄砂,且氯离子含量达到0.0092%,超过宁波市的标准范围(0.002%),确属违规经营。为加强定点供砂企业行业自律,确保企业诚信经营,根据协会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建设用砂定点企业的服务合同有关条款,经协会研究,决定对东莞市沙田建闽建材经营部处以罚扣质量保证金伍万元,并要求将“淳凯5号”船所装的不合格黄砂予以退回处理。同时,要求该定点企业对以后销售到宁波建设市场的黄砂质量作出保证,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宁波市砂石行业协会
2014年3月19日
抄送:
住建委质安处、散装水泥与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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