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介绍 协会通知 协会活动 会员风采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联系我们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

详见政策法规板块中的省市法规

关于征求“宁波市砂石行业协会章程...
市政府将对工程运输车辆进行道路交...
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销售备案登记企...
关于对东莞市沙田建闽建材经营部违...
关于召开2013年度全体会员大会...
关于调整一家定点进砂企业的通知
关于新增一家定点进砂企业的通知
关于取消广东省东莞市鸿达实业投资...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法规
国家鼓励环保产业发展七大领域
          时间:2010/9/16 点击:6179
    

        据中国证券信息报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鼓励发展七大领域、107项产品。

        这七大领域分别是: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包括工业炉窑除尘设备、电站烟气脱硫设备、室内空气污染治理设备等;水质污染防治设备,鼓励产品集中在生化废水、含重金属离子废水治理,污泥处理与利用以及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消毒设备等领域;噪声和振动控制装置,选择城市区域噪声治理设备作为鼓励发展的方向;固体废物处理设备,重点将固体废弃物处置设备中的无害化处理列为鼓励内容,从严控制焚烧类处置设备的排放指标,全面提高医疗废物灭菌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设备,包括废旧物资综合利用设备、三废综合利用设备、余压余热利用设备、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设备四个鼓励内容;环保药剂和材料领域,将环保专用药剂和专用材料纳入鼓励发展范围;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将在线污染物连续监测设备列入鼓励发展范围。


 【关闭

上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9第34号
宁波市砂石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风华路1552号世创文创园2号楼七楼(即庄市街道逸夫路69号)   电话:0574-87620201  浙ICP备10200068号
技术支持:宁波创世纪网络  邮箱登录  管理登录  访问总数:

浙公网安备 33021102000576号